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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乡村规划引领效能 助力首都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北京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2025-02-284

导 读

2025年2月27日(星期四)下午3:00,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全面提升乡村规划引领效能 助力首都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专场。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浚出席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北京市域面积约1.64万平方公里,其中乡村地区约1.3万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80%。这个区域包含120个乡镇,覆盖了2500多个村庄是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主阵地,是守护首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是承接中心城区适宜功能的重要腹地,也是彰显首都历史文脉的重要窗口。继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府批复各区分区规划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即会同各区政府启动了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目前全市120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已经全部编制完成,近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报请市政府批复又印发了《北京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不仅实现了乡村地区规划编制全覆盖,也实现了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

乡村地区规划管理的总体原则是: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安全与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保障农民发展权益;坚持分类施策,统筹资源配置与要素保障。

乡村地区规划管理的总体思路是:通过增强规划引领效能、加强规划实施引导、强化政策路径保障、建立运行管控机制、强化实施监督评估等系列举措,系统构建乡村地区“五个一”的规划管理制度体系,即一套规划、一个《办法》、一套规则政策、“一张图”系统、一个统筹协同平台,旨在更好支撑“百千工程”实施,更好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首都乡村振兴提供更高质量、更高品质、更具价值的空间供给和支撑保障。

结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职责,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推动工作:

以科学规划引领发展

筑牢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基础底盘

一是明确发展定位,增强规划引领效能。规划按照总规确定的各区功能定位和各圈层差异化发展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发展定位和各自发展的侧重点,强化对不同类型、不同区域城镇和村庄的分类引导,提出了建设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镇目标。各区要主动融入首都城乡发展新格局,各乡镇要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地域特色,结合自身发展基础和乡村发展趋势,找准各自发展方向,努力通过创新、发展、实践,不断将自身功能定位中蕴含的势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二是框定安全底线,提升空间安全韧性。规划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以及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底线管控要求,加强防灾减灾和韧性建设,巩固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各区要统筹安全与发展,各乡镇要守住空间底线和各类红线,为乡村地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塑造更具安全韧性的国土空间。

三是优化结构布局,发挥空间统筹作用。规划科学布局了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强调要优化乡村地区各类空间布局,有序引导各区逐步形成大疏大密、和谐共融、相得益彰的城乡空间形态。各区可以乡镇为空间单元,优化区域空间总体格局,各乡镇可结合发展需要,深化功能结构,优化用地布局,不断提升乡村地区的区位比较优势和资源环境综合效益。

四是统筹规模总量,提高要素保障能力。规划统筹现状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了各区规模总量,并明确了在不突破各区规模总量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各乡镇发展实际需要,统筹使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筑规模指标,实现资源要素集中精准投放。各区要处理好减量、提质与增效之间的关系,加强各乡镇间横向协同和近远期调控,各乡镇要结合发展实际和建设时序,统筹做好建设用地和建筑规模指标科学安排,为乡村地区发展提供更加有适配性的空间供给和要素保障。


以有序实施支撑发展

高水平服务保障首都乡村振兴

一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让乡村发展更有动力更有活力。在规划实施中,各区要统筹引导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在乡村合理布局,积极培育农村新质生产力,有序承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乡村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将更多产业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各区要统筹使用好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在今年供地计划中单列的乡村产业用地指标,在优先确保集中聚集发展的前提下,对于确需在乡镇集中建设区和村庄建设边界外选址的零星文化旅游设施、邻避设施等项目,可使用规划预留的机动指标予以保障,实现乡村各类产业项目应保尽保。各区要优先盘活闲置空间资源和低效集体建设用地,积极探索村庄建设用地兼容与农业、生态空间复合利用,有序释放农村土地要素活力。

二是因地制宜优化乡村空间布局,让乡村生活更加生态更加宜居。在规划实施中,各区要主动适应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的需要,在统筹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建设空间使用过程中,加强各类空间的系统治理,持续优化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推动农用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高效集聚,生态用地功能提升。各区要以“微改造、巧更新、精提升”为原则,有序推动农房改造和美丽庭院建设,推动村庄渐进式有机更新。各区要优先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满足村民养老、托幼、殡葬等乡村公共服务的合理空间需求,因地制宜优化完善乡村社区生活圈。各区要合理确定乡村社区健康安全单元,科学布局疏散空间和应急通道,推动“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地区的安全韧性。

三是挖掘乡村资源资产价值,让乡村空间更有品质更有特色。在规划实施中,各区要深入挖掘乡村地区自然资源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协调好城镇、村庄与周边景观资源的关系,形成有机交融的景观格局。各区要注重保护乡村地区山水格局及农田肌理,塑造山清水秀村美、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风貌。各区应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发展,推动全国历史文化名镇古北口镇、爨底下村等45个传统村落的文化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各区要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空间设计,以空间设计引领空间分布,从大地景观、村庄风貌、重要建筑、重点道路沿线等不同层次、不同侧面体现不同村庄、不同地区的特色特点,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目标。

四是强化乡村资产运营,让乡村资源资产持续保值持续增值。在规划实施中,各区应深入挖掘乡村地区特色生态资源,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的转化与实现路径,畅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的通道。各区应统筹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在保证农民利益前提下,探索跨区域整合分散的乡村资源资产,深入发掘资源的经济、生态、文化和社会价值,加强资源资产协同配置。各区应加强资源资产的塑造、分配、策划、运营和管理,推动资源与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相融合,将资源价值转化为发展优势,助推产村融合,助力资产价值提升,加快推动实现乡村繁荣农民富裕。


以持续改革创新促进发展

不断为首都乡村高质量发展

释放新空间、塑造新优势,激发新动能

一是适应人口演变新趋势,进一步优化镇村体系布局。发挥乡镇规划的空间统筹和要素保障作用,加强区域统筹,顺应乡村地区经济社会人口发展演变规律,合理优化镇村体系,引导用地指标、建筑规模等空间资源要素向人口聚集、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精准投放,引导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向新市镇、重点发展的村庄布局投放,实现空间资源供给与人口、经济社会发展高效协同。

二是畅通城乡要素流动,进一步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坚持走“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一方面,推动城市优质资源进入乡村,实现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加强城乡功能紧密联结。另一方面,不断提升乡村地区的综合承载能力,拓展乡村多元功能,打造消费应用新场景,使农村郊区从承担稳产保供功能向承担多元复合功能转变,成为拓展城市的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功能的战略腹地。通过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实现“城”与“乡”的双向奔赴。

三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进一步推动多元协同共治。发动村民全程参与规划编制与实施,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献计献策,培育更多新农人、新创客,为农村发展注入活力。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协同机制,健全市级统筹、区级主责、乡镇落实、村民和集体组织全程参与的保障机制。发挥好责任规划师、建筑师、估价师、园艺师、农业技师及多师协同作用,为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在地化陪伴式的技术支持和赋能。

四是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融合创新,进一步提高实施保障效能。落实国家层面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新理念新要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将充分发挥“多规合一”改革优势,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的融合创新,不断提高各项政策的保障效能。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将会同各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政策与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精准对接、协同发力。各区在用好用足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点状配套设施等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创新规划实施政策,进一步通过制定区级政策、管理通则、实施细则等方式,加强时间维度的精准施策,不断为乡村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政策支撑。


下一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将与各区、各部门共同努力,进一步发挥规划统筹引领和服务保障作用,以《办法》实施为契机,继续丰富规划实施管理政策支撑体系,为首都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更强助力。




问答实录




Q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市委十三届五中全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结合北京实际,如何用村庄规划更好指导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有哪些考虑?


杨浚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北京市乡村地域广阔、地理环境各异、特色资源丰富,拥有美丽的自然山水和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按照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乡镇规划指导村庄规划编制,但村庄规划不是对乡镇规划的简单传导。而且,也不能用传统的城市规划方法去管理农村,不能用统一规划技术标准代替解决乡村治理过程中实际出现的各类问题,也不能用规划师理想代替农民自己的意愿。村庄规划必须以农民为主体,以实用为导向,要从图纸上的规划变为真正从农民心里长出来的规划,要把村庄规划深深根植到广阔美丽的农村大地上,要把村庄规划实实在在融入到首都乡村治理过程和首都乡村振兴的伟大进程中。


北京上一轮村庄规划始于2017年。结合当时的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北京市组织编制了全市2900多个村庄规划,基本实现了“应编尽编”。按照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自然资源部2024年1号文件要求,不盲目追求规划编制“全覆盖”,不要求编制工作进度“齐步走”和成果深度“一刀切”,因此,北京市要充分用好已有工作成果,村庄规划不需再重复编制关于如何用好已有工作成果,2024年6月,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已经出台了《关于推动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 服务首都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京规自发〔2024〕145号),明确提出了村庄规划要与2017年新总规批复以来各级各类新编规划做好衔接的工作要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鼓励各区结合在编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对原有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套合和完善,确保村庄规划符合“三区三线”、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新的管控要求,并与所在区域大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保持一致。原规划成果评估套合并完善后,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继续沿用,通过这样的方式,先解决村庄规划“有没有”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倡导的加强“通则式”管理的有关要求,鼓励各区结合实际需要进一步统筹研究制定村庄风貌特色、安全韧性、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或专项研究,转化为“通则式”管理规定,重点加强功能完善、结构优化、系统重塑、特色彰显、品质提升等方面的规划引导,统筹运用“村庄规划”和“通则管理”两种方式,对原有村庄规划进行优化完善和整体提升,再逐步解决村庄规划“好不好”的问题。如门头沟区制定了“诗画乡村”渐进式有机更新专项规划,昌平区研究制定了乡村地区公益类设施建设标准,平谷区制定了“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设计及实施指导意见,这些探索实践都为我们不断深化乡村规划提供了很好案例和借鉴。

下一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将会同各区积极开展探索实践,结合“百千工程”建设,争取能够涌现出更多示范案例,推动更多乡村振兴创新实践在首都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内容来源:北京规划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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